近日,鄠邑法院成功执结了两起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案件。
2022年2月,申请执行人阳光公司与被执行人刘平签订了《贷款合同》及《抵押合同》,并在公证处办理了公证,公证处出具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《债权文书公证书》。因被执行人未按期还款,且迟迟联系不到,申请执行人向鄠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。
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,刘平却始终联系不上。根据卷宗中的信息,马安文来到了刘平的居住地。
“您好,我们是鄠邑法院执行干警,今天依法......”开门的是刘平的妻子王芳,亮明身份后,王芳表示并不知情,并称刘平已经很久都没有回家了,在王芳处了解了一些线索后,马安文立马着手梳理执行思路。
根据王芳提供的执行线索,马安文在某别墅里找到了刘平,看到法官的到来,刘平眼神中充满了紧张和慌忙。
“法官,你们先回去,我过段时间就还钱。”简单的交谈后,刘平一直有意催促马安文赶紧离开。
“刘平,请你及时给付案件款,否则我们将依法对你抵押的这套房产采取查封、拍卖处置等强制措施......”马安文耐心的对其释法明理、讲清厉害关系,但刘平仍不为所动,一直找各种理由拖延执行。
考虑到案件的实际情况,法院决定先进行惩戒“预警”。通过先礼后兵的方式,首先向刘平送达了《预拘留通知书》,并严厉释明,如收到通知后3日内仍不履行义务或不配合法院执行的,将依法实施拘留等强制措施。
“我配合,配合,只是我现在资金都压在货里,能不能再给我点时间......”收到“沉甸甸”的通知后,刘平慑于法律威严立马转变态度。
“法官,刘平现在确实是生意上周转有困难了,孩子还小,我又卧病在床,如果真的被强制执行了,对于这个家来说就是天大的灾难,我愿意帮他偿还全部的案件款。”听到事情来龙去脉的刘平母亲从房间走了出来,并将该两起纠纷全部案款361万元一次性给付。
鄠邑法院将进一步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,创新执行方法,打好“预拘留”“预罚款”“预失信”等预强制措施组合拳,优化执行举措,强制执行威慑,让司法组合拳既展现力度又有温度。(文中均系化名)